经文研读
哥林多前书6:19-20 —— 身体是圣灵的殿
信徒的身体是圣灵的殿,已被基督的代价赎回,所以他们必须在身体上荣耀神。
经文
- 19.豈 不 知 你 們 的 身 子 就 是 聖 靈 的 殿 麼 ? 這 聖 靈 是 從 神 而 來 , 住 在 你 們 裡 頭 的 ; 並 且 你 們 不 是 自 己 的 人 ;Or know ye not that your body is a temple of the Holy Spirit which is in you, which ye have from God? and ye are not your own;
- 20.因 為 你 們 是 重 價 買 來 的 。 所 以 , 要 在 你 們 的 身 子 上 榮 耀 神 。for ye were bought with a price: glorify God therefore in your body.
这段经文的意思
这几节经文以两项关于信徒身体的基础性宣告,结束了关于性纯洁的段落。首先,身体被描述为圣灵的殿(或居所),圣灵已经住在基督徒里面,并且是从神领受的。因着这内住的同在,基督徒对自己的身体不再拥有不受限制的自主权;他们不再属于自己。
其次,这种归属权的改变基于一项交易:信徒是用代价买来的。‘买’这一说法表明,身体如今属于那位付上代价的主,所以随之而来的实际结论就是——在身体上荣耀神。这一命令将身体的行为直接与神的荣耀相连,而不是与个人偏好或舒适相连。
因为原文没有提供交叉引用或原文语言条目,所以这里的意思仅从这两节经文的措辞以及周围关于避免淫乱的论述中得出。
背景
第16-18节为此作了铺垫:与主联合的,与主成为一灵;而淫乱被特别指出是冒犯自己身体的罪,因为它使两个身体成为一体。第19节随后将这一警告建立在谁内住于身体这一事实上,第20节则提供了基础——被基督买赎——作为在身体上荣耀神的命令的依据。
本章较早的部分从信徒间的诉讼(1-8节)转到不能承受神国之人的名单(9-11节),再转到身体是为主的原则(12-15节)。第19-20节中‘身体即圣殿’的说法为这一论证作结,将伦理教导扎根于信徒的新身份与归属权。
常见问题
为什么保罗称身体为圣灵的殿?
根据第19节,神所赐的灵已经住在信徒里面,所以身体被描述为祂的居所。重点在于归属和同在,而非建筑细节。
信徒“用代价买来”是什么意思?
第20节将此陈述为身体如今属于神的理由。保罗在这里并没有定义这代价的内容;他只是将荣耀神的命令建立在信徒已被买赎、因此不再属于自己的事实上(第19节)。
这段经文与第16-18节关于淫乱的警告有何关联?
第16-18节教导说,淫乱是得罪自己身体的独特之罪,因为它使身体与另一个人成为一体。第19-20节提供了更深层的原因:身体是圣灵的居所,已被基督买赎,因此在身体上荣耀神是恰当的回应,而不是滥用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