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研读
约伯记 1:21——约伯称颂耶和华的名
约伯在一天之内失去所有儿女和一切财产后,宣告自己赤身出于世界,也必赤身归于世界,并称颂耶和华的名。
经文
- 21.說 : 「 我 赤 身 出 於 母 胎 , 也 必 赤 身 歸 回 ; 賞 賜 的 是 耶 和 華 , 收 取 的 也 是 耶 和 華 。 耶 和 華 的 名 是 應 當 稱 頌 的 。 」and he said, Naked came I out of my mother's womb, and naked shall I return thither: Jehovah gave, and Jehovah hath taken away; blessed be the name of Jehovah.
这段经文的意思
约伯的话建立于对人类境况的一种告白:人生始于虚无,也归于虚无。“我赤身出于母胎,也必赤身归回”这句话把财产视作临时的托付,而非永久的归属。既然人在出生时一无所知,在死亡时也一无所有,那么失去财物并非不公的剥夺,而是回归原初的境况。
第二句话将约伯言语的根基从顺服转为敬拜:“耶和华赏赐的,耶和华收取的。”约伯将耶和华同时称为赐予者和收取者,把境况中的每一变化都归于同一位主权的上帝。失去并不表示上帝改变,也不意味着圣约破裂;而是那位起初施恩者持续的行动。因此,结尾的祝词“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不是对命运的冷漠接受,而是向着一位位格之神的赞美。
合而观之,这节经文教导:真实的敬拜并不依赖于环境的顺遂。约伯撕裂外袍、剃去头发以示哀恸(20 节),然而他口中所出的下一句话却是称颂。悲伤与赞美并存,因为约伯的身份与盼望根植于上帝的属性,而非上帝当下所赐之物。22 节随即以编者立场明示:约伯这样说,“并不犯罪,也不以神为愚妄”。
背景
约伯记 1:21 位于一连串报信者急促报告牲畜、仆人和十个儿女丧亡的段落之中(13–19 节)。约伯开口说话之前,先行了哀恸的肢体动作——撕裂外袍、剃去头发、俯伏在地——随后才做出令人意外的敬拜之举(20 节)。本章将这些损失置于天上的场景之中:撒但质疑约伯对神的敬畏是否出于无私(9–11 节),耶和华准许这次试验,却保全了约伯的性命(12 节)。本章以结果作结:约伯在这一切事上并未犯罪(22 节)。
约伯的开篇形象——“完全正直,敬畏神,远离恶事”(1 节),以及“在东方人中为至大”(3 节)——确立了这件事的分量。约伯在失去一切后于 21 节所说的话,应被读作这位其正直已被公开描述之人的回应。因此,这节经文的功能,是本书对序幕中所提问题——人能否在所得之外仍然称颂神——的第一个回答。
常见问题
约伯为何说他将赤身“归回”母胎?
就经文本身而言,重点在于类比,而非字面意义上的回归:正如他赤身来到世界,他也将赤身离开。经文将财产框定为只在生与死之间所持有的事物,而非永久的产业。
约伯在本节中是顺服还是敬拜?
两种倾向同时存在,但本节偏向敬拜。约伯承认赐予者和收取者是同一位耶和华,而结尾“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是颂赞之词,并非怨言。本章的编者评注(22 节)将这段话语视为与“以神为愚妄”相反的表达。
这节经文是否教导一切苦难都是神的直接旨意?
这节经文将赏赐和收取都归于耶和华,却没有解释失去背后的具体机制。本章本身区分了撒但执行灾难的行动(6–19 节)与耶和华主权的允许(12 节)。约伯只论及谁最终掌管每一变化;这节经文并未论及次要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