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研读

列王纪下21:16——玛拿西屠杀无辜

第16节在玛拿西的罪行记录上增添了第二项指控:除了使犹大人犯罪之外,他还使耶路撒冷充满了无辜之血。

经文

  1. 16.瑪 拿 西 行 耶 和 華 眼 中 看 為 惡 的 事 , 使 猶 大 人 陷 在 罪 裡 , 又 流 許 多 無 辜 人 的 血 , 充 滿 了 耶 路 撒 冷 , 從 這 邊 直 到 那 邊 。Moreover Manasseh shed innocent blood very much, till he had filled Jerusalem from one end to another; besides his sin wherewith he made Judah to sin, in doing that which was evil in the sight of Jehovah.

这段经文的意思

第16节作为第13–15节所宣告先知审判的括号式补充。在宣告耶路撒冷将用撒玛利亚的准绳来量、如盘子被擦净之后,这节经文暂停,以指明一项进一步解释此审判严厉程度的罪行:玛拿西所倾流的无数无辜之血。

'从头到尾'这一说法是一个地理习语,意指整座城市,无一区幸免。作者将这项罪行与先前所提及的偶像崇拜分开(偶像崇拜被表述为'除……之外'),以此将杀害无辜视为一种独立的罪恶范畴,而非仅仅是拜偶像的副产品。

本节以呼应第21章开篇概述的语言('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作结,形成首尾呼应(inclusio)的结构,将整段玛拿西的事迹框在相同的神学审判之中。无辜之血遂成为定罪玛拿西的终极罪行。

背景

第21章以概述玛拿西长达五十五年的统治为开篇,称其彻底邪恶,追随'列国的可憎之事'(第2节)。本章主体列举此邪恶:重建邱坛、为巴力筑坛、制作亚舍拉、在殿内设立亚舍拉的雕刻像(第3–7节)、献祭儿童、行邪术、带领犹大犯罪'比列国更甚'(第6、9节)。第10–15节记载藉无名先知所宣告的先知判决:耶路撒冷将如盘子被擦净,剩余之民将被弃绝。

第16节位于先知判决与第17–18节结语(死亡、葬于乌撒园、亚们继位)之间。本章随后记载亚们效法玛拿西的道路(第20–22节),并被臣仆暗杀,其子约西亚继位(第23–24节)。玛拿西的血债遂将其阴影投向他后继诸王的统治。

常见问题

第16节为何将无辜之血的屠杀与玛拿西的偶像崇拜分开?

此节使用'除……之外'(希伯来文表示附加的连词)将屠杀视为第二项独立罪行,而非偶像崇拜的结果。作者藉此层层累积其指控:玛拿西不仅败坏了敬拜,他还杀害了无辜之人。

耶路撒冷'从头到尾'是什么意思?

这是一种对偶法(merism),即希伯来文中举两端以指其中全部的表达方式。此处意指城中每一区都受到屠杀波及,无一街区幸免。

本章是否指明了那些无辜受害者的身份?

没有。第21章并未列出任何具体的受害者姓名,仅陈述屠杀的规模。被害者的身份在本段经文中并未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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