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研读

使徒行传 15:7-11 —— 彼得在耶路撒冷会议上的讲话

在耶路撒冷会议上,彼得辩论说,神已经借着赐下圣灵、凭信心洁净了外邦人的心而悦纳了他们,所以信徒不应将摩西的轭加给他们。

经文

  1. 7.辯 論 已 經 多 了 , 彼 得 就 起 來 , 說 : 諸 位 弟 兄 , 你 們 知 道 神 早 已 在 你 們 中 間 揀 選 了 我 , 叫 外 邦 人 從 我 口 中 得 聽 福 音 之 道 , 而 且 相 信 。And when there had been much questioning, Peter rose up, and said unto them, Brethren, ye know that a good while ago God made choice among you, that by my mouth the Gentiles should hear the word of the gospel, and believe.
  2. 8.知 道 人 心 的 神 也 為 他 們 作 了 見 證 , 賜 聖 靈 給 他 們 , 正 如 給 我 們 一 樣 ;And God, who knoweth the heart, bare them witness, giving them the Holy Spirit, even as he did unto us;
  3. 9.又 藉 著 信 潔 淨 了 他 們 的 心 , 並 不 分 他 們 我 們 。and he made no distinction between us and them, cleansing their hearts by faith.
  4. 10.現 在 為 甚 麼 試 探 神 , 要 把 我 們 祖 宗 和 我 們 所 不 能 負 的 軛 放 在 門 徒 的 頸 項 上 呢 ?Now therefore why make ye trial of God, that ye should put a yoke upon the neck of the disciples which neither our fathers nor we were able to bear?
  5. 11.我 們 得 救 乃 是 因 主 耶 穌 的 恩 , 和 他 們 一 樣 , 這 是 我 們 所 信 的 。But we believe that we shall be saved through the grace of the Lord Jesus, in like manner as they.

这段经文的意思

彼得的诉求立足于神在会议召开之前已经在外邦人中所成就的事。他提醒与会者,神在久远以前就拣选他将福音传给外邦人(第 7 节),神借着赐下圣灵印证了这工作(第 8 节),神借着信心洁净了他们的心,在犹太人与外邦人之间没有分别(第 9 节)。这一论证主要不是基于圣经或传统,而是基于先前神所已经做成的事:如果神已经接纳了外邦人,会议就不能凭良心拒绝他们。

讲话的第二步是警告不要反转神已经做成的事。彼得质问为何法利赛派的信徒要「试探神」,将一个「我们祖宗和我们自己都不能负」的轭放在外邦门徒身上(第 10 节)。「轭」一词将摩西律法描绘为重担,而这个反问暗示,要求外邦归信者受割礼并全守律法,是在反对而非顺服那位已经接纳他们的神。

结论部分阐明了救恩究竟如何运作。第 11 节陈述了讲话的核心告白:「我们得救乃是因主耶稣的恩,和他们一样。」「和他们一样」(原文意为「以同样的方式」)是关键词——犹太信徒与外邦信徒是借着同样的途径得救。问题不在于犹太信徒是否应当守律法,而在于律法是否是救恩的工具。彼得的回答是否定的:救恩是借着主耶稣的恩,而这恩典同样地临到这两群人。

背景

使徒行传 15 章以一场激烈的争论开篇:有几个从犹太来的人教导说,外邦信徒必须受割礼并遵守摩西的律法才能得救(15:1)。保罗和巴拿巴在安提阿与他们争辩,教会便差派他们上耶路撒冷,与使徒和长老一同定断此事(15:2-4)。会议聚集时,法利赛派的信徒坚持必须受割礼并遵守律法(15:5-6)。彼得在 15:7-11 的讲话是对这一要求作出的首个重要回应,为随后雅各在 15:13-21 中作出的实际裁断奠定了神学基础。

本章表明会议的结果并非妥协,而是对神已经做成之事的确认。彼得发言之后,巴拿巴和保罗叙述了神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迹奇事,雅各则依据众先知的话作出决定(15:12-18)。最终的信件免除了外邦信徒受割礼的要求,只嘱咐他们禁戒偶像所污之物、淫乱、勒死的牲畜和血(15:19-29)。彼得确立原则,雅各加以应用,信件则将其制度化。

常见问题

为什么彼得称律法是「我们祖宗和我们自己都不能负」的轭(第 10 节)?

彼得的问话是修辞性的,并且切中要害。他将律法称为犹太百姓自己也不能负的「轭」,以此论证法利赛派要求外邦归信者全守律法的做法,是在试探神,反对神已经作出的决定。要点并非律法本身是邪恶的,而是将律法作为救恩的要求就等于拒绝了神已经借着恩典拯救外邦人的作为(第 11 节)。

第 11 节如何说犹太人与外邦人是「一样」得救的?

彼得宣告,犹太信徒与外邦信徒都是「一样」(或「以同样的方式」)「借着主耶稣的恩」得救。这一表述将两群人置于同一救恩途径之下。如果犹太信徒是因恩典得救,那么已经领受圣灵、心被洁净的外邦人也是借着同样的恩典得救。这节经文排除了任何「双轨制」的救恩观。

彼得引用了哪些证据来说明神已经接纳了外邦人?

彼得的论证立足于三项神所已经做成的事:(1)神拣选他将福音传给外邦人(第 7 节);(2)那鉴察人心的神,赐下圣灵给外邦人,正如祂曾将圣灵赐给犹太信徒一样(第 8 节);(3)神借着信心洁净了他们的心,在他们与犹太信徒之间没有作任何分别(第 9 节)。这些神先前的作为——拣选、赐灵与洁净——构成了会议不得对外邦人附加更多要求的经验性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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