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研读
约伯记 19:25-27 —— 永活的救赎主与亲眼见神
约伯宣告他的救赎主活着,将要站在地上,并且他自己要在身体被毁坏之后看见神。
经文
- 25.我 知 道 我 的 救 贖 主 活 著 , 末 了 必 站 立 在 地 上 。But as for me I know that my Redeemer liveth, And at last he will stand up upon the earth:
- 26.我 這 皮 肉 滅 絕 之 後 , 我 必 在 肉 體 之 外 得 見 神 。And after my skin, even this body, is destroyed, Then without my flesh shall I see God;
- 27.我 自 己 要 見 他 , 親 眼 要 看 他 , 並 不 像 外 人 。 我 的 心 腸 在 我 裡 面 消 滅 了 !Whom I, even I, shall see, on my side, And mine eyes shall behold, and not as a stranger. My heart is consumed within me.
这段经文的意思
约伯记 19:25 以转折语「然而我」起头,将约伯的宣认与前一段指控区分开来。他以「我知道」肯定——他的救赎主是永活的,并且这位救赎主在末了必然「站立在地上」。「站立」一词描绘出救赎主将要起来为约伯行事,站立在约伯目前所躺卧的尘土之上。「救赎主」这一称号标明一位有义务、也有权利为受屈的亲人伸冤者。
第 26 节由救赎主的「站立」转向约伯自己的「看见」。约伯预期一个时刻——他的皮肤被剥去,身体本身已被毁坏——然而即使「脱去我的皮肉」,他仍要见神。「脱去我的皮肉」一语的文法可作两种理解:或解作「脱离我的皮肉」(即不借身体为媒介而见神),或解作「从我的皮肉」(即他血肉之眼亲自目睹)。无论取何解,此处的核心宣称是:亲眼见神的正是约伯本人,而非任何代替者。
第 27 节以三次强调将此异象个人化:「我……我……要看见」;「我的眼睛要亲眼目睹」;以及否定语「不是别人」。约伯坚称这绝非一次遥远、无法辨识的相遇,而是他亲自、亲身一面直接看见神。末句「我的心在我里面消耗」记下持守如此宣认的内在代价:对这一「看见」的渴望此刻即在他里面燃烧,即便身处苦难之中。
背景
约伯记 19 章是一段对朋友指控的持续申诉。21-24 节记下约伯求怜悯的呼求,以及他希望自己的言语被永久刻记的愿望——用铁笔镌刻在磐石上,直到永远。第 25 节以「然而我」引出,从那求告转向对盼望的肯定:即便没有朋友为他伸冤,他仍知道有一位救赎主活着,并且将要行事。环绕本章的经文列举了使这宣认显得不寻常的种种损失——家人、仆人、相识,甚至妻子对他的尊重——然而发言者仍声言一种任何现前损失都无法抹杀的亲眼见神。
28-29 节转回对朋友们的警告,警戒他们当畏惧刀剑,因为忿怒带来刑罚,且「有审判在」。如此,本章将 25-27 节中带有复活形态的盼望,置于更大的结构之中:约伯当前的被弃、他求被记念刻写的呼求、他对永活救赎主的宣认,以及对压迫者必将面对将来审判的警告。
常见问题
约伯身处看似绝望的境况,为何仍说「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
前文(21-24 节)记载约伯处于最低谷——被家人朋友离弃,甚至求将他的话刻在磐石上。「然而我」(25 节)一语将此宣认与那段哀歌分别开来。约伯并非声称现在已看见伸冤;他乃是声称,他确知有一位永活的救赎主将在末了「站立在地上」,亲自为他行事。这一「知道」根基于救赎主的性情,而非约伯当下的处境。
约伯记 19:26 究竟是说约伯将带着身体复活,还是没有身体?
此节经文为:「我的皮肉被毁之后,这身体被毁之后,我必脱去皮肉见神。」「脱去我的皮肉」一语的文法历来有争议:或可解作「脱离我的皮肉」(即不借身体为媒介而见神),或可解作「从我的皮肉」(即他血肉之眼亲自目睹)。无论取何解,都保留本段经文的核心宣称——亲眼见神者正是约伯本人,而非代替者;且此「见」必在现今身体毁坏之后发生。经文本身并未将文法定于一端,以彻底解明此异象的一切细节。
约伯所说的「救赎主」是谁?
约伯称他为「我的救赎主」。「救赎主」这一称号指向一位既有义务、也有权利为受屈的亲人伸冤者。约伯在此段言语中并未按家谱或名字指认这位救赎主;他仅按其所将行的事来认定他——他活着,并且将要站在地上。后来的读者将此宣认与种种期盼相联系,但本章所记经文本身并未指明究竟是哪一位人物成全了这一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