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研读

士师记13:5 — 参孙出生宣言:终身拿细耳人

耶和华的使者告诉玛挪亚不能生育的妻子,她将生一个儿子,从母腹起就是归神的拿细耳人,并且他要开始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压迫。

经文

  1. 5.你 必 懷 孕 生 一 個 兒 子 , 不 可 用 剃 頭 刀 剃 他 的 頭 , 因 為 這 孩 子 一 出 胎 就 歸   神 作 拿 細 耳 人 。 他 必 起 首 拯 救 以 色 列 人 脫 離 非 利 士 人 的 手 。for, lo, thou shalt conceive, and bear a son; and no razor shall come upon his head; for the child shall be a Nazirite unto God from the womb: and he shall begin to save Israel out of the hand of the Philistines.

这段经文的意思

士师记13:5 传达了一个三部分的出生宣告:怀孕并生一个儿子,一个终身的记号(剃头刀不临到他头上),以及一个民族使命(他要开始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这结构将誓言置于呼召之前,表明参孙的身份源于分别为圣,而非反之。天使对琐拉但族中一个无名的、不能生育的妇人说话——该支派的产业尚未完成(见士师记18章),将以色列下一位拯救者的起源定位在土地边缘而非中心。

拿细耳人的记号——不剃的头发——是分别出来的可见标记。在摩西五经中,拿细耳人的誓言通常是暂时的(民数记6章),但第5节使参孙的身份成为“从母腹中”,正如第7节稍后将其延伸“直到他死的那日”。“剃头刀不可临到他头上”这句话因此确立参孙为终身的拿细耳人,他的身体本身见证了他的呼召。只要记号仍在,呼召就仍在;剪掉头发就会同时剪掉呼召。

“他必开始拯救以色列”这一使命条款使用了“开始”这个动词,而非“完成”。这措辞将完成留给另一位,而本章开篇(“耶和华将他们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四十年”,第1节)将参孙定位为部分拯救者,他的工作还需要后续。第6至7节还显示玛挪亚的妻子在重述这信息时加上了一个值得注意的补充:“直到他死的那日”,这是天使在她面前未曾说过的细节,表明神私下向她启示了天使在第5节公开所说的话。

背景

士师记13章开启了一个新的段落,结束了从较早士师时期开始的非利士压迫(参第1节:“又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本章符合士师记的模式:以色列犯罪,被交在压迫者手中一段特定的时期,然后听到拯救者出生的宣告。这宣告临到一位不能生育的妇人,呼应了早前的出生叙事(以撒、撒母耳),在这些叙事中,奇迹般的出生将孩子分别为圣承担特定角色。

第4至5节给出针对母亲的拿细耳人指示(不可喝酒,不可吃不洁净的食物),然后第5节指出孩子是“从母腹中”的拿细耳人。第7节将期限扩大为“直到他死的那日”。第24至25节以给孩子取名参孙作为本章结束,并注明“耶和华的灵开始感动他”,呼应第5节中“开始”的用词。

常见问题

为什么参孙的拿细耳人誓言在第5节中被描述为“从母腹中”,而摩西五经中通常的拿细耳人誓言是自愿且有时限的?

本章自己说明了这一区别。第5节将分别为圣设定为“从母腹中”,第7节将天使对玛挪亚所说的话重述为延伸“直到他死的那日”。本章呈现参孙为终身的拿细耳人,他的头发是呼召终身性的记号。所提供的材料没有涉及这种终身形式在本章之外是否出现。

“他必开始拯救以色列”(第5节)对参孙使命的范围暗示了什么?

“开始”这个动词是天使所选,而非表示完成的动词。结合第1节关于以色列在非利士人手中四十年的陈述,这措辞将参孙作为拯救者的角色定位于一个更长过程的起点,而本章并未完成这一过程。

为什么第5节将关于孩子的指示给玛挪亚的妻子,而她正是听到宣告的人?

在本章的叙述顺序中,母亲怀有孩子,因此她自己的饮食和行为(不可喝酒,不可喝浓酒,不可吃不洁净的食物,第4、7、14节)就是孩子“从母腹中”成为拿细耳人的途径。因此,这段经文的拿细耳人指示适用于她,因为在怀孕期间,她的身体就是孩子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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