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研读

利未记1:3-4 —— 燔祭与赎罪

神指示说,从牛群中献燔祭,必须取一只无瑕疵的公牛,在会幕门口献上,献祭者按手在祭牲的头上,使祭物被接纳,为他赎罪。

经文

  1. 3.他 的 供 物 若 以 牛 為 燔 祭 , 就 要 在 會 幕 門 口 獻 一 隻 沒 有 殘 疾 的 公 牛 , 可 以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蒙 悅 納 。If his oblation be a burnt-offering of the herd, he shall offer it a male without blemish: he shall offer it at the door of the tent of meeting, that he may be accepted before Jehovah.
  2. 4.他 要 按 手 在 燔 祭 牲 的 頭 上 , 燔 祭 便 蒙 悅 納 , 為 他 贖 罪 。And he shall lay his hand upon the head of the burnt-offering; and it shall be accepted for him to make atonement for him.

这段经文的意思

第3-4节规定了从牛群中献燔祭的条件:祭牲必须是无瑕疵的公牛,并且必须在会幕门口献上,使它在耶和华面前蒙悦纳。‘在会幕门口’这个说法将祭物置于神居所的公共入口处,那里是祭司与百姓汇合之处,表明这祭物属于与神相会的空间,而非任何私人的祭坛。

‘无瑕疵’这一要求(希伯来文tamim,按所提供资料的讲解)为来到神面前之物设定了品质标准。有瑕疵的牲畜不适合在圣洁的神面前代表敬拜者。这段经文特别指定从牛群中取公畜,先把最初的情况限定为大牲畜,然后在本章稍后再扩展到绵羊、山羊和鸟类。

献祭者按手在燔祭牲的头上,是这段经文的中心。这行动将某种东西从人转移到牲畜身上,因此祭物便蒙悦纳,为他赎罪。末尾的两个短语将神面前的接纳与赎罪联系起来:祭物是敬拜者在神面前地位得以恢复的途径。

背景

利未记第1章开头,耶和华从会幕中呼叫摩西,吩咐他告诉以色列人,任何人献给耶和华的供物都必须来自‘牛群羊群中’。第3-4节便将其缩小到第一种:从牛群中献的燔祭。第5-9节继续详述宰杀公牛、祭司把血洒在坛的周围、把肉块与头和脂油切放好,以及用水洗净脏腑和腿,使祭司把这一切全烧在坛上,作为‘燔祭,是献与耶和华馨香的火祭’。

第1章的其余部分把同样的基本规则延伸到较小的祭物:从羊群中取的(第10-13节),以及从鸟类中取的,如斑鸠或雏鸽(第14-17节)。尽管材料和仪式各异,每一种情形都保留了第3-4节的两个不变要素:在神的居所献上无瑕疵的替代者,以及使献祭者得蒙赎罪的转移。第3节的注释写道:‘燔祭预表基督作为无瑕疵的替代者将自己献上。’

常见问题

利未记1:3-4要求从牛群中献燔祭用什么样的牲畜?

一只无瑕疵的公牛。经文明确指定为公的,再加上‘无瑕疵’这一品质要求,使呈现在耶和华面前、在会幕门口的祭物得以被接纳。

燔祭必须在何处献上?为什么地点很重要?

必须带到‘会幕门口’——那是百姓与神居所之间唯一被授权的入口。在那里献上祭牲,就是把祭物置于合法的敬拜空间,而非私人或未经授权的场所。

按手在燔祭牲头上有什么目的?

按手是献祭者与祭牲认同的举动,使祭牲的蒙悦纳与死亡代替了他。经文直接说明结果:‘便蒙悦纳,为他赎罪。’接纳与赎罪都与这种身体上的认同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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