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研读

马太福音20:28——人子作多人的赎价

耶稣将真正的伟大定义为服侍,并启示他自己的使命:舍命,作多人的赎价。

经文

  1. 28.正 如 人 子 來 , 不 是 要 受 人 的 服 事 , 乃 是 要 服 事 人 , 並 且 要 捨 命 , 作 多 人 的 贖 價 。even as the Son of man came not to be ministered unto, but to minister, and to give his life a ransom for many.

这段经文的意思

马太福音20:28是耶稣关于门徒群体中何为伟大这一教导的高峰陈述。在将外邦统治者——他们对其臣民"辖制"——与其追随者之间新秩序相对照之后,耶稣将这一原则锚定于他自身。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这一分句以"人子"这一称谓来指认耶稣;在此福音书中,该称谓带有弥赛亚与受苦的意涵(参见紧接此段之前的20:18–19中关于受难的预言)。他的使命不是接受服侍,而是给予服侍。

此节经文以赎罪性的表述"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作为顶点。此处的"命"(psychē)指人本身,而非仅仅生物学意义上的存在;"舍"此命乃是一种有意识的、替代性的行为。"赎价"(lytron)一词指为释放被掳之人所付出的代价。耶稣将其即将到来的死亡框定为使"多人"脱离捆绑的代价,而非失败。"多人"一词呼应以赛亚书53:11–12中的语言,受苦的仆人在那里"称许多人为义",并担当多人的罪。

因此第28节同时完成两件事。它为门徒提供了典范(领袖即服侍)以及此典范的根基(十字架)。在神的国中,伟大不是以地位或权柄来衡量,而是以甘愿为他人舍己来衡量——这一伦理根植于、且因基督自身的舍己之死而成为可能。

背景

本章以葡萄园工人的比喻(20:1–16)开篇,其中后被雇的工人与先被雇的得同样的工价,阐明了天父的慷慨颠覆了人对功绩的期望。紧接着,耶稣预言自己的受难(20:17–19):人子将被交给祭司长和文士,被定死罪,被戏弄、鞭打、钉十字架,并在第三天复活。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西庇太儿子的母亲请求让她的两个儿子在耶稣的左右得尊贵的位分(20:20–23),由此激起了十个门徒的恼怒(20:24)。耶稣的回应(20:25–28)重新定义了权柄:外邦统治者"辖制"他人,但在门徒中间,伟大被定义为服侍,并在第28节达到顶点,耶稣将其舍己受死的赎罪性死亡作为这一伦理的根基。本章以在耶利哥附近医治两个盲人(20:29–34)作结,他们称耶稣为"大卫的子孙"——这一弥赛亚的称谓与刚刚宣告的人子舍己之主题遥相呼应。

常见问题

耶稣为何在此处称自己为"人子"?

在马太福音中,"人子"是耶稣特征性的自称,将其弥赛亚身份与但以理书第七章中的形象以及受苦仆人的传统相联结。在20:28中,它同时承载着王权与牺牲的双重含义:人子有权威舍己作多人的赎价。

"作多人的赎价"是什么意思?

"赎价"(lytron)是为释放被掳者所付出的代价。耶稣将他的死呈现为使"多人"脱离罪与死之捆绑的代价。"多人"一词呼应以赛亚书53:11–12,仆人在那里"称许多人为义"并担当多人的罪,表明其涵盖范围是代表性的、替代性的,而非对所包括之人的限定。

第28节与门徒关于伟大的争论有何关联?

25至27节将世俗的权柄与神国中的服侍相对照:凡想要为大者,必作众人的仆役。第28节将此伦理根基建立在耶稣自身身上。门徒关于位次的争论(由西庇太儿子的请求所引发)通过指向基督舍己之死——作为真正伟大的典范与源头——而得到解答。

继续研读

HomeDiscoverBibleStudy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