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研读

罗马书 2:20——愚拙人的纠正者,婴孩的教师

保罗引述这位犹太教师对自己的描述:向导、光、纠正者和教导者,并指出他在律法中所拥有的只是知识和真理的外形,而不是实质。

经文

  1. 20.是 蠢 笨 人 的 師 傅 , 是 小 孩 子 的 先 生 , 在 律 法 上 有 知 識 和 真 理 的 模 範 。a corrector of the foolish, a teacher of babes, having in the law the form of knowledge and of the truth;

这段经文的意思

罗马书 2:20 延续了保罗归给那位倚靠律法的犹太教师的一连串自我宣称(罗马书 2:17)。在自称是瞎眼者的向导、黑暗中之人的光之后(第19节),他如今又加上两个头衔:“愚拙人的纠正者”(paideutēs aphronōn)和“婴孩的教师”(didaskalos nēpiōn)。“婴孩”一词未必贬低学习者;它指的是需要初阶、根基性教导的人,正如 nēpios 一词在别处描述尚未成熟的人。

关键的限定语是最后一句:“在律法上有知识和真理的外形(morphē)。”希腊词 morphōsis 在新约中只出现在这里,表达的是外在形状而非实质。保罗并非否认律法包含真知识;他是说,这位教师所拥有的只是它的轮廓、外在轮廓,而不是其活泼的能力。律法提供的是图形;对上帝的真知识要求发自内心的顺服。

这就为第21–23节尖锐的问题作了铺垫:你教导别人,还不教导自己吗?你讲论不可偷窃,自己却偷窃;讲论不可奸淫,自己却奸淫;你以律法夸口,自己却违犯律法,这就是羞辱上帝。因此,第20节在整段中起着枢纽作用:这位教师的教导词汇被揭露为只有形式,却没有相应的实践,而这正成为上帝的名在外邦人中受亵渎的原因(第24节)。

背景

罗马书 2:17–24 构成一段连贯的论述:保罗从泛泛的道德主义者转向那“称为犹太人”、又倚靠律法的人。第17–20节累积了那些自认的特权——知道上帝的旨意、能分辨何为卓越、自信是向导、光、纠正者和教师。第20节位于这幅自我画像的顶点,随后反转便开始了。

本章更广阔的脉络确立了保罗的论点:上帝审判人不偏待人(第11节):犹太人和希腊人都要负责,按行为受审判,而不只是听律法(第12–13节)。贯穿到第20节的指控是:若把律法当作“形式”拥有,却没有相应的顺服,就会使这位犹太教师格外无可推诿,因为他教导别人,却不实践自己所讲的——以致“上帝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们受了亵渎”(第24节)。

常见问题

“知识和真理的外形”是什么意思?

希腊词 morphōsis 在新约中只用于此处,指向外在形状而非内在实质。保罗承认律法包含知识和真理,但说这位教师只在外部形式上拥有它——他的自信在于拥有律法,而不在于从心里顺服律法。

“婴孩的教师”是贬义描述吗?

nēpios 一词指的是需要初阶教导的人,而不是反对者。保罗所批评的不是这位教师针对的听众,而是他自信的自我宣称与实际顺服律法之间的差距。

第20节如何引出第21–23节?

第20节通过罗列这位教师的头衔,为修辞上的反转作了铺垫。接着,第21–23节提出一连串尖锐的问题——你教导自己吗?你实践自己所讲的吗?第20节的自我画像正是揭露这一矛盾的前提。

继续研读

HomeDiscoverStudyRead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