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研读
罗马书 3:28 — 因信称义,与行为无关
罗马书 3:28 概括了保罗的论点:称义是借着信,与律法的行为无关。
经文
- 28.所 以 ( 有 古 卷 : 因 為 ) 我 們 看 定 了 : 人 稱 義 是 因 著 信 , 不 在 乎 遵 行 律 法 。We reckon therefore that a man is justified by faith apart from the works of the law.
这段经文的意思
本节经文是一个推论性的结论。连接词 γάρ(G1063)表明接下来所述的是贯穿罗马书 3:21–27 之论证的理性结论:神的义已经显明出来,与律法无关,且有律法和先知为证,乃是借着信耶稣基督而领受的。
动词 λογιζόμεθα(G3049),即“我们认定”,并非试探性的猜测,而是经过审慎核算后所下的定论。保罗和他的读者“算清”或“断定”称义是借着信——这是一个经过深思熟虑的判断,而非一厢情愿的看法。该动词中动态的语义强调了这是这个群体本身所认同并坚守的立场。
人因信称义、与律法的行为无关这一陈述,划出了鲜明的区分,却并未废除律法。名词 ἔργων(G2041),即“行为”,以及 νόμου(G3551),即“律法”,借着介词 χωρίς(G5565),即“无须”“不靠”,与 πίστει(G4102),即“信”,被明确区分开来。信心并非附加于行为之上作为补充;而是运行在律法行为所不进入的领域之中。
背景
25–26 节提供了依据:神设立基督为挽回祭,凭着信他的血,以彰显他的义。27 节随即追问夸口在哪里——这种夸口并非被行为之律所排除,乃是被信心之律所排除。28 节则是直接从排除夸口这一论断所流出的总结性陈述,随后保罗在 29–31 节将视野扩展至犹太人与外邦人,追问信是否废掉律法,并回答:“断乎不是!反倒坚固律法。”
更宏观的脉络可回溯至罗马书 3:9–20,保罗在那里援引圣经的见证:没有一人是义的,“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而在神面前称义”(3:20)。罗马书 3:21–26 则引出借着信基督而显明的神的义。罗马书 3:28 是陈述结论的枢纽,随后是 3:29–30 节的横向应用(神既称受割礼的,也称未受割礼的,皆是借着信),以及 3:31 节的神学澄清。
原文关键词
常见问题
罗马书 3:28 是否意味着行为在基督徒生活中毫无地位?
本节经文所论及的是一个人如何得以称义——即在神面前被宣告为义——而非一个已经称义之人应当如何生活。称义是建立在信心之上的,而非建立在律法的行为之上。同段经文中的 31 节明确否认信心废掉了律法,保罗回答说:“断乎不是!反倒坚固律法”,表明信与律法之间的关系是被重新调整,而非被抹除。
“律法的行为”与一般意义上的顺服有何区别?
在罗马书 3 章中,“律法的行为”(ἔργων νόμου)这一短语出现的语境,正是保罗刚刚论证了“没有一人能借着它在神面前称义”(3:20)。该词的功能是与对基督的信心——即称义的根基——形成对照。至于“律法的行为”是指整套律法作为功德性顺服之体系,还是特指其标记性的规条(如割礼、安息日、饮食条例),这是学界长期争论的问题;经文本身所强调的是:称义并非借着这些行为,乃是借着信。
保罗为何使用“我们认定”(λογιζόμεθα)这一短语?
动词 λογίζομαι 意为计算、推算或结算。保罗并非在陈述个人见解,而是在作一个深思熟虑的结论:他和他的读者一同权衡了此事——神的义已借着信基督的宝血而显明出来(3:21–26),而夸口已被信心之律所排除(3:27)——从而“算定了”称义乃是借着信、与律法的行为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