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原文词研究

Nomos(G3551)——新约中的律法

Nomos(νόμος,G3551)主要指规定性的律法或条例,最常指摩西律法,偶尔也指治理原则。

这个词的意思

Nomos指规定性的规则或条例——由习俗或权威所指定并具有约束力。词典将其溯源至“规定性用法”的概念,因此其核心指向的是约束行为的规范,而非仅仅是对该行为的观察。

在新约中,nomos最常指摩西律法,即通过摩西所赐的、整体包含妥拉的圣约法典。该词可指作为文学整体的摩西五经,有时也比喻性地指治理原则,例如在特定领域运作的标准。

在圣经里的用法

在福音书中,nomos聚焦于耶稣与妥拉的关系。在马太福音5章17至18节,耶稣宣告他来不是要废掉律法,而是要成全律法,并坚持说,就是最小的一点一画,在一切都成就之前,律法也不能废去。这里的nomos指整个摩西启示,是持久且由基督成全的圣经。

在约翰福音中,nomos指为耶稣作见证的旧约文献整体(约翰福音1章45节,摩西“在律法上”写着关于他的事),并且可被引用为统一的权威(约翰福音15章25节,引用诗篇35篇19节为“他们律法”中的话)。它还作为与恩典相对照的圣约框架发挥作用(约翰福音1章16节)。

罗马书2章12至14节以重叠的含义使用nomos:作为人在其下犯罪的摩西圣约,作为审判人的司法标准,以及作为写在心里的一项原则——外邦人“没有律法”,仍“按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成为“自己的律法”。这表明该词在具体的摩西法典与更广泛的、具有约束力的道德规范之间具有灵活性。

词条详解

  • G3551 Nomos可指作为整体的摩西律法(常作“律法”)、作为圣经一部分的摩西五经、审判的司法标准,或在某一特定领域运作的比喻性原则。读者应注意上下文:罗马书和福音书中“律法”通常指摩西圣约,但同一个希腊词汇也可指普遍的治理规范(例如罗马书2章14节)。

示例经文

  • Matthew 5:17 耶稣将自己的使命定位为成全而非废掉nomos——妥拉作为权威圣经站立,由他来成全。
  • Matthew 5:18 Nomos被描述为要存留到“一切都成就”的时候,这突显了它在耶稣教导中持久的圣经权威。
  • John 1:45 Nomos可指作为经卷整体的摩西五经,它为基督作见证。
  • Romans 2:14 在这里,nomos超越了摩西法典,延伸至写在人心里的道德原则,将外邦人描述为“自己的律法”。

常见问题

Nomos是否总是指摩西律法?

不是。鉴于新约主要处于犹太基督徒的语境,它大多数时候确实如此,但同一个词也可指作为圣经一部分的摩西五经、司法标准或治理原则(例如罗马书2章14节)。

在福音书和使徒书信中,nomos的用法有何不同?

在福音书(尤其是马太福音和约翰福音)中,nomos通常指妥拉作为权威圣经,耶稣肯定、成全,或与他的来临相对照。在保罗的书信中,它常常作为显明罪的圣约框架发挥作用,而恩典的福音与之区分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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