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问答

雅各书2:24与保罗因信称义

雅各与保罗针对的是不同的问题:保罗驳斥靠行为称义,而雅各驳斥那种仅停留在口头宣称、毫无行为的死的信心。二者都肯定,使人称义的活信心必然是产生行为的信心。

回答

雅各书2:24必须置于其直接语境中来理解。雅各并非在论证行为赚取救恩;他是在论证,那种声称有信心却毫无行为的信心是死的(2:17, 26),不能救人。对比并非信心对行为,而是活的信心对空洞的宣称。正如第19节所示,连鬼魔也信——单纯的理智认同并非使人称义的信心。

保罗在罗马书和加拉太书中的教导针对的是相反的危险:有些人以为自己能借着礼仪性的行为(割礼、律法的遵行)脱离对福音的信心而称义。保罗坚持人称义是因信、而非借着律法的行为(罗马书3:28;加拉太书2:16),这排除了靠人的努力赚取义。雅各从未质疑这一点。他与保罗是从两个不同方面纠正两种不同的错误。

将两位使徒的教导合起来看,二者是一致的:使人称义的信心是一种必然结出顺服果子的、对神活生生的信靠。雅各以亚伯拉罕(2:21-23)为例子,保罗在罗马书4章中引用的也是同一位先祖。对保罗而言,亚伯拉罕的信心在受割礼之前就被算为义;对雅各而言,同一信心在亚伯拉罕献以撒时得到了证实。在雅各书中,行为是使人得救的信心的凭据和完成,而非称义的附加根据。

背景

雅各书第2章处于一封注重实践的书信中。在警告不可按外貌偏待富人之后(2:1-13),雅各转向对真实信心的检验:这信心是否为了有需要的弟兄姐妹付诸行动?整段经文走向第24节这一高潮,总结了14至26节。两处旧约的例子——亚伯拉罕和喇合——之所以被选用,正是因为他们彰显了从信靠神而出的、付上代价的、可见的顺服。

正因如此,雅各能够在第23节引用创世记15:6(“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却仍说他因行为称义。在雅各看来,这里的“称义”意味着在他人面前“被显明为义”或“得到证实”,而非“在初次得救时被宣告为义”。其时序与受众不同于保罗对该词的司法性用法。

相关经文

  • James 2:24 这是雅各论证的高潮:活的信心借着行为得到证实。它所反驳的不是保罗,而是那种死的、仅停留在口头宣称的信心(2:17, 26)。

常见问题

雅各书2:24与罗马书3:28相矛盾吗?

并不矛盾。保罗否认借着律法的行为赚取义;雅各否认没有行为的信心能够救人。二者都认同,使人称义的信心是一种活生生的、结果子的信靠。

雅各所说的“行为”是指什么?

雅各所说的行为是源于信心的可见顺服——怜悯有需要的人(2:15-16)、爱邻舍(2:8)、以及如亚伯拉罕那样的忍耐坚守(2:21-23)。并非礼仪性的靠行为称义。

既然创世记15:6将亚伯拉罕的信心算为义,他又怎能“因行为称义”?

雅各所举的是后来发生的事件(献以撒),它证实并成全了创世记15章中已被算为义的信心。在雅各看来,“称义”意味着被显明或证明为义,即神已经接纳的信心之可见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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