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研读
出埃及记 20:17 —— 十条诫命中第十诫:不可贪恋
出埃及记 20:17 是十诫中的最后一条,禁止贪恋邻人的财物,包括家产、家人、仆婢和牲畜。
经文
- 17.不 可 貪 戀 人 的 房 屋 ; 也 不 可 貪 戀 人 的 妻 子 、 僕 婢 、 牛 驢 , 並 他 一 切 所 有 的 。Thou shalt not covet thy neighbor's house, thou shalt not covet thy neighbor's wife, nor his man-servant, nor his maid-servant, nor his ox, nor his ass, nor anything that is thy neighbor's.
这段经文的意思
出埃及记 20:17 通过针对贪恋之罪来结束十诫。与之前那些禁止外在行为(如杀人、奸淫、偷盗、作假见证)的诫命不同,这最后一条诫命针对的是产生这些行为之前的内在欲望。本节经文列举了邻人财产的代表性清单:房屋、妻子、男仆、婢女、牛和驴,然后加上概括性的条款,涵盖"凡属于你邻人的一切"。这种层层扩展的方式表明,没有任何一类财产可以豁免于这条禁令。
这一结构引人注目。邻人的"房屋"(בֵּ֣ית,H1004)被列在最前面,"妻子"(אֵ֣שֶׁת,H0802)紧随其后。通过将妻子与房屋和牲畜并列,经文将整个家庭视为一个有秩序的整体,其界限属于邻人。被译为"贪恋"的动词(חָמַד,H2530)含有"以……为乐"或心中向往某物之意,表明这条诫命不仅针对占有的行为,更针对行为之前的欲望。每一项被禁止的事物都与"邻人"(רֵעַ,H7453)相连,强调问题不在于事物本身,而在于指向他人之物的不当欲望。
结尾短语"凡属于你邻人的"使用了涵盖一切词 כֹּל(H3605),将禁令延伸至所列项目之外。否定由 לֹא(H3808)表达。更大的章节背景(18–20 节)表明, covenant 共同体在西奈山听见这些话语后充满敬畏,摩西解释说神的目的在于"叫你们常常敬畏祂,使你们不致犯罪"(第 20 节)。第十诫守护内心,因为 covenant 的信实有赖于欲望被 covenant 所塑造,而非被邻人之物所牵引。
背景
出埃及记 20:17 是神在西奈山所宣告的十诫中第十条也是最后的话语(第 1 节"神说这一切的话")。"经文纲要"指出本章包含"十诫"。开篇之语"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领出来"(第 2 节)将这些诫命定位为根植于救赎的 covenant 义务。诫命分为两组:第 1–4 条涉及对神的本分,第 5–10 条涉及对他人的本分,第 12 节(孝敬父母)连接两组。第 13–17 节构成关于人际关系的诫命群: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
在这一组中,第 17 节是高潮,因为它针对的是产生先前所列外在罪行的内在心态。百姓面对可见的神显——雷轰、闪电、角声和冒烟的山(第 18 节),摩西解释说神的目的在于"叫你们常常敬畏祂,使你们不致犯罪"(第 20 节)。随后章节进入关于祭坛的律例(第 22–26 节),这是十诫结束后的另一个单元。
原文关键词
相关经文
- Romans 7:7 保罗直接引用出埃及记 20:17("不可贪恋")来论证律法显明了内在的罪。本节经文本身将贪恋视为第十诫所要揭示的内在欲望。
- Romans 13:9 保罗将禁止奸淫、杀人、偷盗和贪恋的诫命归为一组,然后以"当爱邻如己"加以概括。出埃及记 20:17 居于这一组之首,是第二诫表的终极禁令。
- Luke 12:15 耶稣的告诫"你们要谨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贪心,因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丰富"与第十诫的关注点相呼应:危险不在于一个人拥有什么,而在于对属于他人之物更多的欲望。
常见问题
为什么第十诫要列出房屋、妻子、牲畜等具体项目?
这一清单代表了以色列家庭的全部财产目录,随后经文以一个涵盖性的短语("凡属于你邻人的")作总结。重点不在于列出了哪些项目,而在于邻人财产的整个领域都涵盖在内。在十诫的第二诫表中,这条诫命超越了行为本身,触及那想要攫取任何此等事物的欲望。
第九诫和第十诫有何区别?
第九诫禁止作假见证(第 16 节),这是一种外在的言语行为。第十诫(第 17 节)禁止贪恋,这是一种内在的欲望。十诫由此从规范言语进展到规范内心,表明 covenant 不仅针对行为,也针对产生这些行为的欲望。
贪恋之罪是否也适用于非物质的事物?
出埃及记 20:17 本身使用了涵盖广泛的短语"凡属于你邻人的"(כֹּל,H3605),将禁令延伸至所列项目之外。经文的措辞并未将此罪限于物质财物,尽管所列举的例子(房屋、妻子、仆婢、牲畜)是物质的。交叉引用(如以弗所书 5:5;歌罗西书 3:5)将贪恋的语言扩展到更广阔的属灵层面,但出埃及记 20:17 的经文将禁令根植于属于邻人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