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知的凶手,未知的恩典
在申命记21章,死者无法辨明,唯有信靠那位赎罪的神。
当耶和华你神将要给你为业的那地,发现有人被杀死倒在田野里,没有人知道是谁杀的,你们的长老和官长要出去,从尸体测量到周围城市的距离。死人的尸体所在的最近的城里,长老要取一头从未被耕作、从未拉过轭的母牛犊;当地的长老要将那头牛牵到一个永远有水、没有耕种和撒种的河谷里,在河谷里,他们要把牛的脖子折断。利未的子孙,就是祭司,要前来,因为永恒的神你的神拣选了他们,供奉神并奉永恒的神的名祝福。每一场争讼和打架的案件,都要受他们的判决。然后死人所在的地方最近的城里所有的长老都要把手洗在山谷里打断脖子的母牛上。他们要声明说:我们的手没有流这血,我们的眼也没有看见它。永恒的上帝啊,求你赦免你救赎的以色列子民,不要让无辜人的血债留在你子民以色列中间。这样,他们就可以免除血债。这样,你们就能从中间除掉无辜血的罪责,因为你们在上帝眼中行了公正的事。当你 见注在20.1。 对阵你的敌人,永恒的神将他们交在你的手中,你也俘虏了他们中的一些人,你在战俘中看见一个美丽的女人,喜欢她,想要娶她为妻;你将她带入你的家中,她剃去头发,修剪指甲,然后她脱去被掳时的衣服,住在你家里,為她的父母哭泣一个月,之后你可以与她亲近,她就成为你的妻子。然后,你若不喜悦她,就要把她放免,她可以自由去,不可为钱卖她,因为你已经夺用了她,不可亏负她。若有人有两个妻子,一个是所爱的,一个是所不爱的,所爱的和所不爱的都给他生了儿子,长子却是所不爱的妻子生的,他立自己的产业给他的儿子们的时候,不可将爱的妻子的儿子立为长子,而是将不爱的妻子的儿子,若是他年龄较大,应当立他为长子。他必须接受长子,即那不受爱的妻子所生的儿子,并且要给他双份的财产,这是因为他是他力量的开始,长子权是他的。这里的双份是指他要拥有两份遗产。若有人有一个顽梗不服的儿子,不听从父母的话,即使管教他,他还是不听从,他父母要拿着他,带他到本城的长老那里,就是会众的门口。他们要对他城里的长老说,我们这个儿子顽梗不孝,不听从我们的话,是贪食好酒的人。于是,他所在城里的居民要用石头将他打死。这样,你们就把邪恶从你们中间除掉,全以色列都要听见并害怕。如果有人犯了该死的罪,被判死刑,你又把尸体挂在木杆上,你不可让尸体在柱子上过夜,必须当天埋葬,因为被挂在柱子上的尸体是对上帝的侮辱,你不可亵渎上帝你神所赐给你居住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