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研读

出埃及记20:4 —— 禁止雕刻偶像

第二条诫命禁止制造任何作为敬拜对象的雕刻偶像或形像。

经文

  1. 4.不 可 為 自 己 雕 刻 偶 像 , 也 不 可 做 甚 麼 形 像 彷 彿 上 天 、 下 地 , 和 地 底 下 、 水 中 的 百 物 。Thou shalt not make unto thee a graven image, nor any likeness of any thing that is in heaven above, or that is in the earth beneath, or that is in the water under the earth:

这段经文的意思

出埃及记20:4禁止制作פֶּסֶל(pesel),即雕刻的或凿成的偶像,并将禁令扩展到任何תְּמוּנָה(təmûnāh),即受造之物的形像或表征。这节经文按空间结构来表述禁令——天上、地上、地底下的水中——涵盖了整个受造秩序。在上下文中,这条诫命针对的是为敬拜而制造偶像,而非偶像本身的存在,正如第5节所澄清的,问题在于向它们下拜并事奉它们。

动词עָשָׂה(ʿāsāh,H6213)具有制造或塑造的广泛含义,表明这禁令涵盖了制作物品的整个过程。עָשָׂה与否定词לֹא(lōʾ,H3808)的结合,将该行为框定为一种绝对的禁令。这节经文因此确立了没有任何受造之物——甚至太阳、月亮、动物或海中生物——能成为在西奈山说话的上帝忠实的视觉代替品。

通过列出三个领域(天、地、水),这条诫命隐含地否认创造的任何一个区域包含了上帝的真实形像。因此,这禁令不仅仅是狭义上的偶像崇拜问题;它是一个关于上帝无比性的神学声明——上帝在第2节中自我介绍为将以色列从埃及领出来的那一位。在上帝已经在历史中行动的地方,不需要也不允许任何形像。

背景

十诫(出埃及记20:1–17)是在上帝表明自己是把以色列从埃及领出来的那一位之后(第2节),在西奈山颁布的。第二条诫命(第4–6节)直接承接第一条(第3节),并解释了“不可有别的神”意味着什么:没有任何敌对的神,无论是真实的还是被表征的,可以通过人造的偶像来亲近。该章稍后在23:20–23强化了这一要点,其中关于祭坛的命令同样禁止用金银做的神像,并且祭坛本身必须用未凿过的石头筑成,以免人的手工被误认为神圣的同在。

申命记4:15–19明确将西奈事件与偶像禁令联系起来:因为以色列人在上帝从火中说话时没有看见任何形状,所以他们不可制造任何形像,包括天上天体的形像。出埃及记20:4与申命记5:8在交叉引用中逐字对照,表明这条禁令在摩押平原被传承给了第二代。

原文关键词

  • H6459 פֶּסֶל(pesel)指雕刻的或凿成的偶像,一件由人的手艺制作而成、随后充当偶像的物品。
  • H8544 תְּמוּנָה(təmûnāh)意为形像、形状或表征,将禁令从雕刻之物扩展到对受造之物的任何心智或视觉表征。
  • H6213 עָשָׂה(ʿāsāh)在最广泛的意义上表示做或制造;与否定词לֹא(lōʾ,H3808)连用,构成了对制造此类偶像行为的绝对禁令。

相关经文

  • Deuteronomy 5:8 第二条诫命在摩西于摩押平原复述律法时几乎被逐字引用,表明这条禁令在下一代中得到了重申。
  • Deuteronomy 4:15 直接将偶像禁令建立在西奈事件的基础上:因为当上帝说话时,以色列人没有看见任何形状,所以他们不可制造任何形像——将神学与禁令联系起来。
  • Leviticus 26:1 在圣约的祝福与咒诅中采用了相同的词汇,禁止偶像、雕刻的神像、柱像和雕像,作为第二条诫命的延伸。

常见问题

出埃及记20:4是禁止一切形像,还是只禁止用于敬拜的形像?

在这节经文本身,禁令以第5节为框架,第5节涉及向这些形像下拜和事奉它们。这节经文本身并没有区分神圣艺术与世俗艺术;所提供的交叉引用(利未记26:1;申命记27:15)同样攻击的是偶像崇拜,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艺术作品。所提供的文本没有讨论后来的基督教传统关于形像的立场。

为什么列出三个领域——天、地、水?

三元结构与创世记开篇的创造叙事相呼应,表明整个受造秩序都属于上帝,任何领域的受造之物都不能代表他。该章本身支持这一解读,将禁令紧接在第2节的自我启示声明之后。

出埃及记20:4与第3节的第一条诫命有什么关系?

第3节禁止有别的神;第4–6节解释了这种排他性在实践中如何得以维护——拒绝制造任何可见的表征,通过这些表征可能接近敌对的神。所提供的文本将它们呈现为十诫的开头两条,第2节提供了上帝的身份,为两者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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