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问答

“不可杀人”是绝对的吗?

这条诫命禁止非法、故意杀害无辜者,但并不取消神所赋予的战争、死刑或自卫等角色。

回答

第六诫“你不可杀人”针对的是对无辜者性命的非法剥夺。希伯来动词 ratsach(lo tirtsach)指向谋杀或过失杀人这一类犯罪行为,而非一切形式生命的终止。经文本身处于立约的背景中:以色列刚刚从埃及被救赎(《出埃及记》20:2),正在被塑造为在神权柄之下的群体(20:18-21)。神的子民被禁止在立约群体中流无辜人的血。

结合本章其余部分来看,这条命令在涉及立约群体中无辜生命的事上是绝对的:它禁止个人复仇、暗中杀害,以及贬低按神形像所造的人。然而,同一律法在颁布此诫命的同时,也对故意杀人规定了死刑(《出埃及记》21:12),并规范了正义的战争,后来也为自卫的法则奠定根基。凡是在神的视野下(创世记 9:6)或在交付给国家的职责中所提及的杀戮,都被界定为神所命定,而非对这条禁令的违背。

因此,这条禁令在对待无辜生命的意义上是绝对的——每一桩谋杀都始终是错误的——但它并不是对一切夺取生命行为的全面禁止。经文斥责仇恨、宿怨和随意的暴力,却不抹去神所赋予执政掌权者的角色,也不取消对生命的保护。

背景

《出埃及记》20 章记载了西奈之约,神在其中先表明自己是以色列的救赎者(第 2 节),随后颁布十诫。第六诫与其他保护人际关系的诫命并列:孝敬父母(第 12 节)、护卫婚姻(第 14 节)、财产(第 15 节)、名声(第 16 节)、欲望(第 17 节)。百姓在神圣威严面前战兢(第 18-21 节),摩西则安抚他们,说明这启示的目的是引发敬畏的顺从,而非恐惧(第 20 节)。

本章中紧随其后的条例(第 22-26 节)以及《出埃及记》21-23 章的判例表明,十诫与详尽的细则相辅相成。领受“不可杀人”诫命的同一位摩西,也领受了关于逃城、战争和惩治杀人者的规则。这条简短而宽泛的命令,需要更广阔的立约律法来正确地加以应用。

相关经文

  • Exodus 20:13 目标经文本身:“不可杀人。”最恰当的读法是,将其理解为对谋杀的禁止,而其具体范围——死刑、正义战争、自卫——则由更广的立约律法加以补充。

常见问题

这条诫命是否禁止一切杀戮,包括在战争中的杀戮?

十诫并未直接论及战争;后来摩西律法中对正义战争作了规范。明确由神所指令的战争属于不同的范畴,并非此诫命所言意义上的“谋杀”。

那么死刑呢?

颁布“你不可杀人”的同一条立约律法,也对故意杀人规定了死刑(《出埃及记》21:12)。死刑被视为神所命定的职能,而非对诫命的违背。

这条诫命是否仍然定罪愤怒与仇恨?

是的,诫命的核心是保护按神形像所造的无辜生命。新约的作者(如耶稣在登山宝训中)将这条诫命的精神延伸至那些导致杀害的蔑视、愤怒和仇恨等内在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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