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心与信靠

蒙恩的路:利未记第四章中的信心与信靠

当罪在不知不觉中临到,神已预备挽回之路——这是一段关于信靠祂救赎安排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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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本ESV
利未记 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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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华晓谕摩西说:你要晓谕以色列人说:若有人在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上误犯了罪,犯了其中的一件——若受膏的祭司犯了罪,使百姓陷在罪里,他就当为自己所犯的罪献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牛,作为赎罪祭献给神。他要牵公牛到会幕门口,在耶和华面前,按手在公牛的头上,在耶和华面前宰杀这公牛。受膏的祭司要把些公牛的血带到会幕里。祭司要把手指蘸于血中,在神面前,对着会幕的幔子弹血七次。祭司要把一些血抹在会幕里耶和华面前香坛的角上;其余的牛血要全部倒在会幕门口燔祭坛的基座上。他要把赎罪祭公牛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就是遮盖内脏的脂油和贴着内脏的一切脂油,两个肾和肾上的脂油,就是在腰两旁的脂油;和肝上的网油,与肾一同取出来。正如从平安祭的牛中取出来的那样,祭司要把这些在燔祭坛上化为烟。但公牛的皮和所有的肉,以及它的头、腿、内脏与粪——剩余的公牛——他要搬到营外洁净之地,倒灰之处,在柴火上焚烧;要在灰堆上烧掉。若以色列全会众误犯了罪,而事情被会众疏忽,以致做了耶和华吩咐不可行的任何事,他们就察觉到自己所犯的罪——当他们所犯的罪被发现时,全体会众就要献一只公牛犊作为赎罪祭,牵到会幕前。会众的长老要在耶和华面前按手在公牛的头上,并于耶和华面前宰杀这公牛。受膏的祭司要把这公牛的血带到会幕里祭司要把手指蘸在血中,在耶和华面前、幔子前面弹血七次。他要把一些血抹在会幕内、耶和华面前的祭坛角上,把其余所有的血倒在会幕门口燔祭坛的基座。他要把一切脂油取出来,在祭坛上焚烧成烟。他要照赎罪祭的公牛所行的办理这牛,照样办理。这样,祭司要为献祭的人赎罪,他们就蒙赦免。他要把公牛搬到营外,照他烧第一头公牛的样子焚烧;这是会众的赎罪祭。若是官长误犯了他神耶和华吩咐不可行的事中任何一样,而获罪,又知道了自己的罪过——或他所犯的罪被显露出来,就要牵一只没有残疾的公山羊作为供物。他要把手按在那羊的头上,在耶和华面前于燔祭宰牲的地方宰了;这是赎罪祭。祭司要用手指取一些赎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坛的角上,其余的血要倒在燔祭坛的基座上。他要把一切脂肪烧在祭坛上,如同平安祭的脂肪一样。祭司要这样为那献供的人赎罪,他就必蒙赦免。若民众中有人无意中犯了罪,做了耶和华诫命中不可做的事,后来知道——或者他们所犯的罪被指明——那人就要为所犯的罪牵一只没有残疾的母山羊献为供物。他们要按手在赎罪祭的头上,在宰燔祭的地方宰这赎罪祭。祭司要用手指取一些血,抹在燔祭壇的角上,其餘的血要倒在壇腳那裡。献供物的要从祭牲上取下所有的脂油,正如从平安祭的祭物上取下脂油一样;祭司要把这些脂油在祭坛上焚烧,作为蒙神悦纳的馨香之气。这样,祭司要为献供物的人赎罪,他就必蒙赦免。他们若献羊为赎罪祭,就要用一只无残疾的母羊。奉献者要按手在赎罪祭牲的头上,在宰燔祭的地方宰这赎罪祭牲。祭司要用手指取一些赎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坛的角上,其余的血要倒在燔祭坛的基座上。献祭者要把一切脂油取下,如同取平安祭绵羊的脂油一样,祭司要把这些在祭坛上、就是神的火祭上面焚烧,使献祭者所犯的罪得以赎免,他就必蒙赦免。

朗读

背景

利未记4章开启了第4-5章赎罪祭指示的套娃式结构,从最尊贵的(受膏的祭司)到全体会众,到官长,最后到个人。经文将行动定位在会幕门口、燔祭的院中祭坛,以及幔子后面的至圣所——这正是出埃及记25-40章和利未记1-3章描述神荣耀显现的同一建筑群。从神学层面看,这是西奈/旷野的背景,以色列在此被塑造为以圣洁而非种族来定义的盟约之民。约瑟夫斯(《犹太古史》3.10.1)将利未记置于西奈通过摩西颁布的祭司律法之内,而新约则将这些祭物视为基督祭司职分工作的预表(希伯来书5:1-4;9:11-14)。

时空

这些反思设定于第一圣殿时期,将在西奈山和摩押平原颁布的祭司条例与周围以色列社会中的路得信仰叙事联系起来。

释义

两个希伯来观念塑造了这段经文:ḥaṭṭāʾ(赎罪祭),其目的不仅是代替,更是洁净;以及ʾăšām(赎愆祭或赔罪祭),出现于第五章。利未记第四章清楚表明,未被察觉的罪仍然是罪。祭司或会众可能在不知不觉中沾染罪愆;此事可能"瞒过了会众的眼目"(13节)。补救之道不是否认,而是认罪与献祭:献祭者一旦意识到自己的罪,便主动献上祭物(14节)。此处所言之信,不是理智上的认同,而是关系上的信靠——足以信靠神,将隐藏的罪带到光明之中。血的处置——在幔前弹血七遍,又抹在香坛的四角上——象征性地洁净了圣所本身,使之脱离罪所带来的玷污。在营外、在圣洁之地以外焚烧公牛,象征将污秽远远带离神的居所。希伯来书的作者后来在此"营外"的细节中看见了指向基督在城门外受难的标记(希伯来书13:11–13),因此这仪式的地理本身便教导人:真正的赎罪既需要神面前的洁净,也需要将罪从祂的子民中分离出去。对于基督徒读者而言,此段经文是通过新约已确立的基督论视角来阅读的:基督既是那祭物,也是那位进入真正圣所、带着自己血的大祭司(希伯来书9:11–14)。因此,信就是将自身交托于这神所命定的供应,而非倚靠个人追求义的努力。

应用

利未记第4章教导神的百姓养成三个信仰习惯。第一,认真对待良心。未被察觉的罪不能成为借口;祭司和全体会众一旦意识到罪,就必须承认其过。实际上,这意味着要定期安排自我省察的时间,并邀请可信的弟兄姊妹来指出我们看不见的盲点。第二,信靠神所指定的方式,而非自己发明的途径。祭司不可随意发挥;他必须严格按照所启示的礼仪来进行。基督徒的操练遵循同样的逻辑:我们依靠圣经、圣礼以及基督的作为,而不是靠自己设计的道德修补方案。第三,献上祭物,而非借口。公牛被牵到会幕门口、"在耶和华面前",毫无隐藏。认罪必须是具体的:说出所犯之罪,将其交出,并信靠祭物成就我们所不能的事。日常的信仰就是将隐藏的失败带到光明中,信靠那位曾吩咐洒血的神,如今也照样将基督的血应用于洁净我们的良心(约壹1:7-9)。

反思

在这一章中有着一种惊人的温柔。神并没有等到祭司或会众自己发现自己的罪,而是先启示了程序,然后邀请他们使用它。七次洒血、将血抹在祭坛的角上、小心地取出脂肪、将尸体带到洁净的地方——每一个细节都是神对那些还不知道自己需要救赎之罪人的神圣款待。信心从这里开始:不是从完美的自觉开始,而是从愿意被带领到神所指定的地方开始。信靠这位神,就是接受祂的诊断是准确的,祂的供应是充足的,并且因血已经涂抹,祂的圣所可以重新进入。在基督里,我们看到了那种信靠的最深意义:那位洒血者与那位被洒血所代求的是同一位耶稣,祂一次进入了真正的至圣所,为每一个律法曾显明的一切隐而未现的罪孽,确保了永远的洁净。所以,安息在那位先于你说出你的罪,并且已经安排好除去它之神里面吧。

常见问题

为什么不知不觉犯的罪也需要献祭?

利未记第四章表明,罪的本质不在于是否故意,而在于是否违背了神的圣洁标准。即使是不自觉的罪,也玷污了会幕与神的同在,因此必须借着献祭挽回。

祭司把手按在牛头上是什么意思?

按手表示认同与转移——献祭者承认罪的重量,并将自己与那代替的祭牲相连。这是信心的行动:把无力承担的罪交给神所预备的代替。

利未记第四章如何指向基督?

新约希伯来书将本章礼仪视为预表:基督是真正的大祭司,也是更美的祭物,祂一次进入天上的圣所,凭自己的血成就了永远的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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