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心与信靠

信心的先祖:亚伯拉罕与神所算的义

罗马书第四章揭示,亚伯拉罕的义不因割礼或行为,乃因他在无可指望时仍信靠那位叫死人复活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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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本ESV
罗马书 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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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此 說 來 , 我 們 的 祖 宗 亞 伯 拉 罕 憑 著 肉 體 得 了 甚 麼 呢 ?倘 若 亞 伯 拉 罕 是 因 行 為 稱 義 , 就 有 可 誇 的 ; 只 是 在 神 面 前 並 無 可 誇 。經 上 說 甚 麼 呢 ? 說 : 亞 伯 拉 罕 信 神 , 這 就 算 為 他 的 義 。做 工 的 得 工 價 , 不 算 恩 典 , 乃 是 該 得 的 ;惟 有 不 做 工 的 , 只 信 稱 罪 人 為 義 的 神 , 他 的 信 就 算 為 義 。正 如 大 衛 稱 那 在 行 為 以 外 蒙 神 算 為 義 的 人 是 有 福 的 。他 說 : 得 赦 免 其 過 、 遮 蓋 其 罪 的 , 這 人 是 有 福 的 。主 不 算 為 有 罪 的 , 這 人 是 有 福 的 。如 此 看 來 , 這 福 是 單 加 給 那 受 割 禮 的 人 麼 ? 不 也 是 加 給 那 未 受 割 禮 的 人 麼 ? 因 我 們 所 說 , 亞 伯 拉 罕 的 信 , 就 算 為 他 的 義 ,是 怎 麼 算 的 呢 ? 是 在 他 受 割 禮 的 時 候 呢 ? 是 在 他 未 受 割 禮 的 時 候 呢 ? 不 是 在 受 割 禮 的 時 候 , 乃 是 在 未 受 割 禮 的 時 候 。並 且 他 受 了 割 禮 的 記 號 , 作 他 未 受 割 禮 的 時 候 因 信 稱 義 的 印 證 , 叫 他 作 一 切 未 受 割 禮 而 信 之 人 的 父 , 使 他 們 也 算 為 義 ;又 作 受 割 禮 之 人 的 父 , 就 是 那 些 不 但 受 割 禮 , 並 且 按 我 們 的 祖 宗 亞 伯 拉 罕 未 受 割 禮 而 信 之 蹤 跡 去 行 的 人 。因 為 神 應 許 亞 伯 拉 罕 和 他 後 裔 , 必 得 承 受 世 界 , 不 是 因 律 法 , 乃 是 因 信 而 得 的 義 。若 是 屬 乎 律 法 的 人 才 得 為 後 嗣 , 信 就 歸 於 虛 空 , 應 許 也 就 廢 棄 了 。因 為 律 法 是 惹 動 忿 怒 的 ( 或 作 : 叫 人 受 刑 的 ) ; 那 裡 沒 有 律 法 , 那 裡 就 沒 有 過 犯 。所 以 人 得 為 後 嗣 是 本 乎 信 , 因 此 就 屬 乎 恩 , 叫 應 許 定 然 歸 給 一 切 後 裔 ; 不 但 歸 給 那 屬 乎 律 法 的 , 也 歸 給 那 效 法 亞 伯 拉 罕 之 信 的 。亞 伯 拉 罕 所 信 的 , 是 那 叫 死 人 復 活 、 使 無 變 為 有 的 神 , 他 在 主 面 前 作 我 們 世 人 的 父 。 如 經 上 所 記 : 我 已 經 立 你 作 多 國 的 父 。他 在 無 可 指 望 的 時 候 , 因 信 仍 有 指 望 , 就 得 以 作 多 國 的 父 , 正 如 先 前 所 說 , 你 的 後 裔 將 要 如 此 。他 將 近 百 歲 的 時 候 , 雖 然 想 到 自 己 的 身 體 如 同 已 死 , 撒 拉 的 生 育 已 經 斷 絕 , 他 的 信 心 還 是 不 軟 弱 ;並 且 仰 望 神 的 應 許 , 總 沒 有 因 不 信 心 裡 起 疑 惑 , 反 倒 因 信 心 裡 得 堅 固 , 將 榮 耀 歸 給 神 ,且 滿 心 相 信 神 所 應 許 的 必 能 做 成 。所 以 , 這 就 算 為 他 的 義 。算 為 他 義 的 這 句 話 不 是 單 為 他 寫 的 ,也 是 為 我 們 將 來 得 算 為 義 之 人 寫 的 , 就 是 我 們 這 信 神 使 我 們 的 主 耶 穌 從 死 裡 復 活 的 人 。耶 穌 被 交 給 人 , 是 為 我 們 的 過 犯 ; 復 活 , 是 為 叫 我 們 稱 義 ( 或 作 : 耶 穌 是 為 我 們 的 過 犯 交 付 了 , 是 為 我 們 稱 義 復 活 了 ) 。

朗读

经文背景

保罗正在写信给罗马的信徒,那里是由犹太人和外邦基督徒组成的混合群体。一些犹太教师声称亚伯拉罕的义是借着割礼、借着遵行律法、借着犹太血统得来的。保罗从他们已经认同的地方入手:"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然后他将这些人的自夸彻底翻转过来。他带领他们逐一回顾《创世记》中的事件顺序。亚伯拉罕在《创世记》十五章六节被称为义,这比他十四年后在《创世记》十七章受割礼早了许多。印记是在称义之后才赐下的。因此,亚伯拉罕既是有受割礼且凭信心而行的犹太人的属灵父亲,也是未受割礼却拥有同样信心的外邦人的属灵父亲。整个论证都在推向一个核心要点:如果应许依赖于律法,它就是脆弱的;如果它依赖于借着信心而来的恩典,它对每一位后裔都是坚如磐石的。

时空里的信心

一个未指定的时代和地点,反思从罗马书第4章汲取的信仰主题。

经文要义

三条线索交织于罗马书四章1至20节。首先,称义是法理性的且本乎恩典:神"算为"人的义,乃是因信,并非支付祂所欠的工价(第3–4节)。大卫在诗篇三十二篇中回应了这一点,称那罪得遮盖、不被算为有罪的人是有福的(第6–8节)。其次,称义独立于礼仪记号:亚伯拉罕在受割礼之前就已被宣告为义,故此割礼乃是印证已有的地位,而非其成因(第9–12节)。第三,所应许的是借着恩典,借着信而立的,因为信排除自夸,又涵盖那不可能的事(第13–20节)。保罗并未说亚伯拉罕是无罪的或毫无疑惑的;他乃是说亚伯拉罕"没有因不信而心里起疑惑",反而在信心中日见坚强,"满心相信神所应许的,祂必能成就"。在保罗的语境中,信并非一种确据的感觉,乃是根基于神品格的意志决断。

今日应用

如果称义是借着恩典、通过信心而算的,那么就不要再去挣取那在基督里已经属于你的。不要把属灵操练当作蒙接纳的根基;要把它们当作蒙接纳的果子。当你面对自己的"死"——衰败的身体、停滞的事业、浪荡的儿女、让你失望的教会——要像亚伯拉罕那样做:不要看那死,要看那应许。"在无可指望的时候,因信仍有指望。"这不是积极思想,而是刻意地拒绝让可见的现实拥有最终的话语权。实际地来说,建立三个习惯:(一)在重述你的问题之前,先重述神的性情;(二)不要自夸,因为你所有的一切都是领受的(罗四11-12);(三)给那些在外在之事上与你不同、却在基督里与你同有信仰的人留有余地,因为亚伯拉罕只是在那些行他脚步的人身上,才是受割礼之人的父。

反思

不可能之事的主,你凭话语命星辰存有,又凭同一话语称罪人为义——今日求你使我们心静。我们承认自己多么轻易从信心滑入努力,从信靠你转为为你表演。我们以可见的果子衡量自己,却忘了亚伯拉罕的果子起初乃是他尚未看见的应许。赦免我们那种盯着自己处境、而不仰望你属性的不信。正如你曾坚固他,求你也坚固我们,将荣耀归给你——不是因为我们身体强健、前景光明,乃是因为你是信实的。使我们成为周围那些人之信心的父与母,不是凭着血统,乃是凭着信靠。奉亚伯拉罕所欢然仰望的那位之名——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阿们。

常见问题

如果亚伯拉罕是被算为义,那我还需要好行为吗?

称义不是称善。信心使我们与基督联合,而好行为是这新生命的自然果子(弗二8–10)。亚伯拉罕被称为义之后,仍遵命受割礼、献以撒、信靠前行。

亚伯拉罕的信是否完美无瑕?

不是。亚伯拉罕曾因害怕而在埃及说撒拉是妹子(创十二),也曾婚后借夏甲生子(创十六)。但保罗所注意的,不是他信心的程度,而是他对神话语的倚靠。当神应许时,他就信。

为什么保罗强调割礼是‘印记’而非‘因由’?

因为亚伯拉罕被算为义在割礼之前十多年(创十五6与创十七)。这证明义先于记号,记号是印证已有的事,不是创造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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