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问答
以弗所书2:8-9关于因信称义是否排除行为?
信心是手段,不是功德——以弗所书2:8-9排除了行为作为救恩的根基,而第10节则使美善之工成为神为祂所拯救之人预备的目标。
回答
以弗所书2:8-9排除行为作为救恩的*原因*或*根基*,而非作为其*结果*或*目标*。短语“你们得救是本乎恩”表明信心本身也是神的恩赐,”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一句话堵住了任何人在神面前夸耀自己功德的口。救恩完全源于恩典,借着信心领受,不能靠行为赚取。
紧接着,第10节提供了这段经文常被指责所缺乏的平衡:”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动词"造成"(poiema)将美善之工置于神创造性的旨意之中,而非置于其恩典之外。行为并非作为第二个条件加添于信心之上;它们乃是新造之工的预定结果。
因此,行为在基督徒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但它们是恩典的结果,而非其原因。称义是单因信称义,因为自夸被排除在外;成圣与美善之工则是神为那些已经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之人(2:5)所预备的必然道路。将信心与行为分离,是误读这段经文;混淆它们各自的角色,则是误读福音。
背景
以弗所书第二章开篇呈现出一幅鲜明的先前与之后对比的肖像。第1-3节描述了未重生之人的境况:在过犯中死了,随从世界、魔鬼和肉体,本为可怒之子。第4-7节则宣告了神的介入——祂满有怜悯,使死了的人活过来,将他们复活,并使他们与基督一同坐在天上。这一浩大的恩典之举,正是第8-10节中信心与行为之问所立足的根基。
第1-3章的更广阔语境确立了救恩在每一个维度上——拣选(1:4-5)、救赎(1:7)、预定(1:11),以及现今与神和好并在犹太人与外邦人之间的和好(2:11-22)——都是三位一体真神的工作。在此背景下,人类的自夸被止息了,美善之工于是显现出来:它们并非需要达成的条件,而是那些已经蒙基督亲近之人由神所命定的生活方式。
相关经文
- Ephesians 2:8 那一节经文明言信心是工具性的手段,堵住了自夸的门口——与第10节相配,它显明"借着信心得救"直接引向"为美善之工而被造"。
常见问题
如果行为不能救我们,为什么保罗在别处又命令我们去行呢?
因为以弗所书第2章的对象读者已经得救(2:5, 8)。保罗对那些神已经使之活过来的人发出行为的命令;顺服乃是圣灵所赋能之对所受之恩的回应,而非换取恩典赐予的代价。
"不是出于行为"是否意味着得救之人可以任意而行?
不是。第10节说信徒是"为要行善"而受造的。行为被排除在作为称义的*根基*之外,而非作为其*凭据*;凭着果子就可以认出树来(参马太福音7:16-20)。
第10节如何化解与第8-9节之间的张力?
第10节将美善之工置于神先前的预备和新的创造之中,表明信心与行为并非对手,而是在不同角色中的伙伴——信心领受,行为彰显。"得救……为行为而受造"这一顺序,使行为成为救恩的目标,而非其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