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心与信靠

当神信实而人失信时

罗马书三章揭示:人人都在罪中闭口,唯靠神的信实才能站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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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本ESV
罗马书 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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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 樣 說 來 , 猶 太 人 有 甚 麼 長 處 ? 割 禮 有 甚 麼 益 處 呢 ?凡 事 大 有 好 處 : 第 一 是 神 的 聖 言 交 託 他 們 。即 便 有 不 信 的 , 這 有 何 妨 呢 ? 難 道 他 們 的 不 信 就 廢 掉 神 的 信 麼 ?斷 乎 不 能 ! 不 如 說 , 神 是 真 實 的 , 人 都 是 虛 謊 的 。 如 經 上 所 記 : 你 責 備 人 的 時 候 , 顯 為 公 義 ; 被 人 議 論 的 時 候 , 可 以 得 勝 。我 且 照 著 人 的 常 話 說 , 我 們 的 不 義 若 顯 出 神 的 義 來 , 我 們 可 以 怎 麼 說 呢 ? 神 降 怒 , 是 他 不 義 麼 ?斷 乎 不 是 ! 若 是 這 樣 , 神 怎 能 審 判 世 界 呢 ?若 神 的 真 實 , 因 我 的 虛 謊 越 發 顯 出 他 的 榮 耀 , 為 甚 麼 我 還 受 審 判 , 好 像 罪 人 呢 ?為 甚 麼 不 說 , 我 們 可 以 作 惡 以 成 善 呢 ? 這 是 毀 謗 我 們 的 人 說 我 們 有 這 話 。 這 等 人 定 罪 是 該 當 的 。這 卻 怎 麼 樣 呢 ? 我 們 比 他 們 強 麼 ? 決 不 是 的 ! 因 我 們 已 經 證 明 , 猶 太 人 和 希 利 尼 人 都 在 罪 惡 之 下 。就 如 經 上 所 記 : 沒 有 義 人 , 連 一 個 也 沒 有 。沒 有 明 白 的 ; 沒 有 尋 求 神 的 ;都 是 偏 離 正 路 , 一 同 變 為 無 用 。 沒 有 行 善 的 , 連 一 個 也 沒 有 。他 們 的 喉 嚨 是 敞 開 的 墳 墓 ; 他 們 用 舌 頭 弄 詭 詐 , 嘴 唇 裡 有 虺 蛇 的 毒 氣 ,滿 口 是 咒 罵 苦 毒 。殺 人 流 血 , 他 們 的 腳 飛 跑 ,所 經 過 的 路 便 行 殘 害 暴 虐 的 事 。平 安 的 路 , 他 們 未 曾 知 道 ;他 們 眼 中 不 怕 神 。我 們 曉 得 律 法 上 的 話 都 是 對 律 法 以 下 之 人 說 的 , 好 塞 住 各 人 的 口 , 叫 普 世 的 人 都 伏 在 神 審 判 之 下 。所 以 凡 有 血 氣 的 , 沒 有 一 個 因 行 律 法 能 在 神 面 前 稱 義 , 因 為 律 法 本 是 叫 人 知 罪 。但 如 今 , 神 的 義 在 律 法 以 外 已 經 顯 明 出 來 , 有 律 法 和 先 知 為 證 :就 是 神 的 義 , 因 信 耶 穌 基 督 加 給 一 切 相 信 的 人 , 並 沒 有 分 別 。因 為 世 人 都 犯 了 罪 , 虧 缺 了 神 的 榮 耀 ;如 今 卻 蒙 神 的 恩 典 , 因 基 督 耶 穌 的 救 贖 , 就 白 白 的 稱 義 。神 設 立 耶 穌 作 挽 回 祭 , 是 憑 著 耶 穌 的 血 , 藉 著 人 的 信 , 要 顯 明 神 的 義 ; 因 為 他 用 忍 耐 的 心 寬 容 人 先 時 所 犯 的 罪 ,好 在 今 時 顯 明 他 的 義 , 使 人 知 道 他 自 己 為 義 , 也 稱 信 耶 穌 的 人 為 義 。既 是 這 樣 , 那 裡 能 誇 口 呢 ? 沒 有 可 誇 的 了 。 用 何 法 沒 有 的 呢 ? 是 用 立 功 之 法 麼 ? 不 是 , 乃 用 信 主 之 法 。所 以 ( 有 古 卷 : 因 為 ) 我 們 看 定 了 : 人 稱 義 是 因 著 信 , 不 在 乎 遵 行 律 法 。難 道 神 只 作 猶 太 人 的 神 麼 ? 不 也 是 作 外 邦 人 的 神 麼 ? 是 的 , 也 作 外 邦 人 的 神 。神 既 是 一 位 , 他 就 要 因 信 稱 那 受 割 禮 的 為 義 , 也 要 因 信 稱 那 未 受 割 禮 的 為 義 。這 樣 , 我 們 因 信 廢 了 律 法 麼 ? 斷 乎 不 是 ! 更 是 堅 固 律 法 。

朗读

历史与文化背景

罗马书第三章开启于一场公元一世纪保罗与一位假想中的犹太对话者之间的激烈争论。保罗刚刚论证,真正的犹太人乃是在心里受了割礼的人(罗马书2:29),如今他提出一个自然的反对意见:"犹太人有什么长处?割礼有什么益处?"他的回答坦率——在各方面大有好处,尤其因为"神的圣言交托给他们"。犹太民族被赐予了诸约、律法、先知、应许。然而,正是这群承载神圣托付的人自身却陷在罪中,保罗通过编织一连串旧约引文(诗篇14:1–3;诗篇5:9;诗篇10:7;以赛亚书59:7–8;诗篇36:1)来证明这一点。与保罗同代的古代历史学家塔西佗曾记载犹太人在罗马帝国中如何成为被猜疑的对象——这微小地暗示了人人皆有罪这一指控并非犹太人的独特观点,也是外邦人的观察。保罗在本段的目的是司法性的:各人的口必须堵住,全世界都要向神交账。因此,这一场景既是神学性的(约、律法、信实),也是修辞性的(一个受造界在其造物主面前受审的法庭)。

时空回响

对保罗《罗马书》书信的信仰反思,该书信写给公元一世纪罗马的早期基督教群体,没有特定地域背景。

经文的深意

保罗在罗马书3:1–20中的论证分三个段落展开。首先,关于优势的问题(1–2节):犹太人的特权是真实的——他们被托付了神的圣言。然而,拥有不等于践行,保罗随即深入探究。其次,关于不忠信的问题(3–8节):即便有人不信,这会不会废掉神的忠信?绝对不能。无论我们是否相信,神的真理依然立定;事实上,人的不忠信反衬出神的信实。保罗预见并将那诬蔑他所谓"我们作恶以成善"的教导加以驳斥。第三,最终的判定(9–20节):犹太人与希腊人都在罪之下。保罗串联诗篇14篇、诗篇5篇、诗篇10篇、以赛亚书59章及诗篇36篇,构筑一个综合的见证:没有义人,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没有行善的。喉咙、舌头、嘴唇、嘴、脚步、眼睛——每一机能都败坏了。如此,律法的目的不在于产生义,乃在于产生对罪的认知,使"众口都被堵住,普天下的人都伏在神的审判之下"。这段经文在福音的门槛前止步:"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律法之外显明了神的义。"在罗马书3章中,信心并非模糊的乐观,而是当我们的忠信已然崩塌之际,落在神信实之上的那份笃定之信。

今日的应用

从罗马书3:1–20中可以引出几项牧养应用。(1) 停止在特权中夸口。宗教传承、圣经知识、受洗、教会出席——这些都是真实的优势,但它们本身并非义。所托付给我们的圣言要求的是信心,而不是血统。(2) 安息在神的信实里,而不是你自己的信实里。许多信徒活在隐秘的恐慌中,害怕自己的不一致会"抵消"神的应许。保罗说的恰恰相反:人的不信不能废掉神的信实,反而使之更加显明。(3) 拒绝"作恶以成善"的逻辑。每一种对罪的廉价辩护——那些"建立团契"的闲话、那些"保护弱者"的愤怒、那些"赢得失丧者"的妥协——正是保罗所谴责的论调。目的不能使手段成圣。(4) 张口认罪,而不是张口辩护。这段经文的目标是"众口都被堵住"。信心的第一个行动就是停止争辩,接受这个判决。(5) 最后,继续读下去。结尾之处是"神的义已经显明出来"。信心因此不是我们的发明,而是我们对神早已显明之义的回应。我们信靠,不是因为我们刚强,而是因为祂信实。

反思

这段经文中最令人不安的一句话,或许就是最短的那句:“神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罗马书 3:4)。这句话我们不容易说出口,因为它把我们对现实的私人解读——我们的自我叙事、我们的神学偏好、我们个人的神义论——都置于神真理的审判之下。我们在属灵上耗费大量精力为自己辩护。保罗却在这一章里拆毁了每一道防线。被人驳得哑口无言的释然,正是听见福音的前提。信心不是在感到自信的那一刻开始的,而是在我们停止表演、让神作神的时刻才开始的。试想保罗所描述的那个法庭:万邦、各时代、所有圣徒与罪人齐聚。当审判宣判时,没有人能以血统、真诚或道德努力为由提出上诉。然而紧接着的福音,并非愤怒的雷霆,而是恩典的低语:“神的义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信心,就是在那低语穿透一张终于被封住之口时产生的。或许今天的祷告可以很简单:“主啊,让我成为真实的人。当我做不到时,愿你的信实托住我。”这是罗马书第三章的祷告——诚实、踌躇,却蒙了奇妙的垂听。

常见问题

如果人的不信使神失信了吗?

不会。保罗在罗马书3:3–4明确说:'断乎没有!'神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人的失败反而显出神的信实。

犹太人有何特别之处?

保罗说'大有好处',第一要紧的是'神的圣言交托给他们'(罗马书3:1–2)。然而领受圣言不等于活出圣言。

为什么律法的目的是让人知罪?

罗马书3:20说:'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律法像一面镜子,映出我们的本相,使我们知道需要神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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