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研读

雅各书 2 章:定罪偏待人并以行为证明活泼的信心

雅各书 2 章定罪基督徒聚会中对富人的偏袒,坚持真正的信心必须以爱与怜悯的行为来证明。

经文

  1. 1.我 的 弟 兄 們 , 你 們 信 奉 我 們 榮 耀 的 主 耶 穌 基 督 , 便 不 可 按 著 外 貌 待 人 。My brethren, hold not the faith of our Lord Jesus Christ, the Lord of glory, with respect of persons.
  2. 2.若 有 一 個 人 帶 著 金 戒 指 , 穿 著 華 美 衣 服 , 進 你 們 的 會 堂 去 ; 又 有 一 個 窮 人 穿 著 骯 髒 衣 服 也 進 去 ;For if there come into your synagogue a man with a gold ring, in fine clothing, and there come in also a poor man in vile clothing;
  3. 3.你 們 就 重 看 那 穿 華 美 衣 服 的 人 , 說 「 請 坐 在 這 好 位 上 」 ; 又 對 那 窮 人 說 : 「 你 站 在 那 裡 」 , 或 「 坐 在 我 腳 凳 下 邊 。 」and ye have regard to him that weareth the fine clothing, and say, Sit thou here in a good place; and ye say to the poor man, Stand thou there, or sit under my footstool;
  4. 4.這 豈 不 是 你 們 偏 心 待 人 , 用 惡 意 斷 定 人 麼 ?do ye not make distinctions among yourselves, and become judges with evil thoughts?
  5. 5.我 親 愛 的 弟 兄 們 , 請 聽 , 神 豈 不 是 揀 選 了 世 上 的 貧 窮 人 , 叫 他 們 在 信 上 富 足 , 並 承 受 他 所 應 許 給 那 些 愛 他 之 人 的 國 麼 ?Hearken, my beloved brethren; did not God choose them that are poor as to the world to be rich in faith, and heirs of the kingdom which he promised to them that love him?
  6. 6.你 們 反 倒 羞 辱 貧 窮 人 。 那 富 足 人 豈 不 是 欺 壓 你 們 、 拉 你 們 到 公 堂 去 麼 ?But ye have dishonored the poor man. Do not the rich oppress you, and themselves drag you before the judgment-seats?
  7. 7.他 們 不 是 褻 瀆 你 們 所 敬 奉 ( 所 敬 奉 : 或 作 被 稱 ) 的 尊 名 麼 ?Do not they blaspheme the honorable name by which ye are called?
  8. 8.經 上 記 著 說 : 「 要 愛 人 如 己 。 」 你 們 若 全 守 這 至 尊 的 律 法 , 才 是 好 的 。Howbeit if ye fulfil the royal law, according to the scripture, Thou shalt love thy neighbor as thyself, ye do well:
  9. 9.但 你 們 若 按 外 貌 待 人 , 便 是 犯 罪 , 被 律 法 定 為 犯 法 的 。but if ye have respect of persons, ye commit sin, being convicted by the law as transgressors.
  10. 10.因 為 凡 遵 守 全 律 法 的 , 只 在 一 條 上 跌 倒 , 他 就 是 犯 了 眾 條 。For whosoever shall keep the whole law, and yet stumble in one point, he is become guilty of all.
  11. 11.原 來 那 說 「 不 可 姦 淫 」 的 , 也 說 「 不 可 殺 人 」 ; 你 就 是 不 姦 淫 , 卻 殺 人 , 仍 是 成 了 犯 律 法 的 。For he that said, Do not commit adultery, said also, Do not kill. Now if thou dost not commit adultery, but killest, thou art become a transgressor of the law.
  12. 12.你 們 既 然 要 按 使 人 自 由 的 律 法 受 審 判 , 就 該 照 這 律 法 說 話 行 事 。So speak ye, and so do, as men that are to be judged by a law of liberty.
  13. 13.因 為 那 不 憐 憫 人 的 , 也 要 受 無 憐 憫 的 審 判 ; 憐 憫 原 是 向 審 判 誇 勝 。For judgment is without mercy to him that hath showed no mercy: mercy glorieth against judgment.
  14. 14.我 的 弟 兄 們 , 若 有 人 說 自 己 有 信 心 , 卻 沒 有 行 為 , 有 甚 麼 益 處 呢 ? 這 信 心 能 救 他 麼 ?What doth it profit, my brethren, if a man say he hath faith, but have not works? can that faith save him?
  15. 15.若 是 弟 兄 或 是 姐 妹 , 赤 身 露 體 , 又 缺 了 日 用 的 飲 食 ;If a brother or sister be naked and in lack of daily food,
  16. 16.你 們 中 間 有 人 對 他 們 說 : 「 平 平 安 安 的 去 罷 ! 願 你 們 穿 得 暖 , 吃 得 飽 」 ; 卻 不 給 他 們 身 體 所 需 用 的 , 這 有 甚 麼 益 處 呢 ?and one of you say unto them, Go in peace, be ye warmed and filled; and yet ye give them not the things needful to the body; what doth it profit?
  17. 17.這 樣 , 信 心 若 沒 有 行 為 就 是 死 的 。Even so faith, if it have not works, is dead in itself.
  18. 18.必 有 人 說 : 「 你 有 信 心 , 我 有 行 為 ; 你 將 你 沒 有 行 為 的 信 心 指 給 我 看 , 我 便 藉 著 我 的 行 為 , 將 我 的 信 心 指 給 你 看 。 」Yea, a man will say, Thou hast faith, and I have works: show me thy faith apart from thy works, and I by my works will show thee my faith.
  19. 19.你 信 神 只 有 一 位 , 你 信 的 不 錯 ; 鬼 魔 也 信 , 卻 是 戰 驚 。Thou believest that God is one; thou doest well: the demons also believe, and shudder.
  20. 20.虛 浮 的 人 哪 , 你 願 意 知 道 沒 有 行 為 的 信 心 是 死 的 麼 ?But wilt thou know, O vain man, that faith apart from works is barren?
  21. 21.我 們 的 祖 宗 亞 伯 拉 罕 把 他 兒 子 以 撒 獻 在 壇 上 , 豈 不 是 因 行 為 稱 義 麼 ?Was not Abraham our father justified by works, in that he offered up Isaac his son upon the altar?
  22. 22.可 見 , 信 心 是 與 他 的 行 為 並 行 , 而 且 信 心 因 著 行 為 才 得 成 全 。Thou seest that faith wrought with his works, and by works was faith made perfect;
  23. 23.這 就 應 驗 經 上 所 說 : 「 亞 伯 拉 罕 信 神 , 這 就 算 為 他 的 義 。 」 他 又 得 稱 為 神 的 朋 友 。and the scripture was fulfilled which saith, And Abraham believed God, and it was reckoned unto him for righteousness; and he was called the friend of God.
  24. 24.這 樣 看 來 , 人 稱 義 是 因 著 行 為 , 不 是 單 因 著 信 。Ye see that by works a man is justified, and not only by faith.
  25. 25.妓 女 喇 合 接 待 使 者 , 又 放 他 們 從 別 的 路 上 出 去 , 不 也 是 一 樣 因 行 為 稱 義 麼 ?And in like manner was not also Rahab the harlot justified by works, in that she received the messengers, and sent them out another way?
  26. 26.身 體 沒 有 靈 魂 是 死 的 , 信 心 沒 有 行 為 也 是 死 的 。For as the body apart from the spirit is dead, even so faith apart from works is dead.

这段经文的意思

开篇经文呈现一个具体场景:一位戴着金戒指、身穿华服的访客被请坐高位,而一位衣衫褴褛的穷人却被要求站着或坐在脚凳下。雅各把这种反差视为对主耶稣基督——荣耀之主——之信心的违背,并质问这种分别对待岂不表明聚会已成了存有恶意心思的审判者。因此,本章并不把称义与律法的道德要求割裂开来,而是把人在神面前的正当地位与对弟兄姊妹的正当对待联结在一起。

中段(第 8 至 13 节)阐发律法的角色。雅各引用"要爱人如己"作为至尊律法,承认遵守此律便是行得好,却论证偏待人便使律法的定罪者成为犯律者。随之而来是一个惊人的论证:凡遵守全律法却在一项上失足的,便在一切事上有罪,因为那位曾说"不可奸淫"的立法者也曾说"不可杀人"。经文接着引入自由之律,并提出审判将无怜悯地临到那些不施怜悯的人,怜悯在审判面前夸胜的原则。

第 14 至 26 节转向信心与行为的关系。不为有需要的弟兄姊妹提供衣裳或食物,仅口祝他平安的信心,被宣告为死的。连鬼魔也信并且战惊,因此仅仅认同神为独一,并不足够。雅各援引创世记 15 章 6 节,指出亚伯拉罕的信被算为义,却论证这经文在亚伯拉罕献以撒时得以完成,因此信心与他的行为同工,并因行为得以完全。收留使者并从另一条路送走他们的妓女喇合被引为第二个例证。本章以一个类比结束:身体没有灵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

背景

雅各书 2 章位于一封共五章的简短书信之内,所选章节注释将其主题概括为"信心与行为"。本章分为两个部分:第 1 至 13 节处理聚会中的偏待,第 14 至 26 节处理死的信心。两部分都围绕着所宣称之信仰与具体行为之间的关系,因此对富人之座位的论述在结构上与对缺乏衣裳和日用粮食之弟兄的论述彼此平行。第 12 节的自由之律贯穿两半,因为言语和行为同样受制于一个并不免除听者受审判的标准。

随本章附上的交叉引用呼应这双重的结构。创世记 15 章 6 节和加拉太书 3 章 10 节等经文阐明了亚伯拉罕与守律的论证,而马太福音 5 章 3 节和马太福音 5 章 7 节与"虚心的人"和"怜恤人的人"的八福相呼应,为"神岂不是拣选了世上贫穷的,叫他们在信心上富足,并承受他所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国度"这一论断提供了圣经根据。箴言 24 章 23 节和雅各书 2 章 9 节进一步强化了不可按外貌待人的禁令,马太福音 7 章 21 节、马太福音 7 章 26 至 27 节以及马太福音 7 章 23 节则提供审判的场景,揭示那些听了不行的人。路加福音 6 章 20 节和路加福音 4 章 34 节同样把对贫穷人的国度祝福与鬼魔的相反反应联系在一起。

原文关键词

  • G4382 προσωπολημψία 一词在第 1 节译作"按外貌待人",定义为偏袒或徇私。该词出现在本章开头,表明所谴责的中心罪是根据外在身份而非对荣耀之主的信心来评价人。
  • G4864 συναγωγή 在第 2 节译作"会堂",在此语境中指聚会或聚会之所。该词用于描述那位衣着华美之人和那位穷人共同进入的聚会,表明偏待的场景发生在会众定期的聚会之内。
  • G4508 ῥυπαρός 在描述穷人衣裳的短语中译作"污秽",定义为肮脏或破旧。本章使用此词以凸显两位访客之间的视觉反差,并标记聚会上附着于衣着的社会评判。

相关经文

  • Genesis 15:6 交叉引用提供了雅各书 2 章 23 节所引经文的精确措辞,其中亚伯拉罕的信心被算为他的义。雅各将这段创世记经文视为在亚伯拉罕后来献以撒时得以成全而非被废弃的圣经根据,因此这处引用便成为行为被称为使信心完全的基础。
  • Galatians 3:10 这处提到那些在律法咒诅之下之人的经文,阐明了雅各书 2 章 10 至 11 节的逻辑,即在律法的一点上失足便使人在一切事上有罪。其共同前提是:律法是出于同一位立法者的一道整全的圣约之言,因此部分顺服并不能保守人在律法面前的身份。
  • James 2:9 这处引自同一章内的交叉引用,重申了中心的禁令:偏待人就是罪,律法定罪那些行此事的人为犯律者。作为交叉引用,它将第 2 至 4 节的聚会场景与随后关于守律的更广阔论证更加紧密地联结在一起。

常见问题

雅各书 2 章与保罗关于因信称义的教导是否矛盾?

在所提供材料之内,雅各引用创世记 15 章 6 节以支持其关于亚伯拉罕在献以撒时因行为称义的论点(第 21 至 23 节),并将同一段经文呈现为得以成全而非被废弃的圣经。本章未引用保罗的书信,所选注释仅以"信心与行为"为题。交叉引用未包含罗马书或加拉太书中讨论称义的段落,因此在所提供材料之内,雅各与保罗之间的关系并未被直接论及。

雅各为何称爱人的诫命为"至尊的律法"?

第 8 节的经文在引述框架中使用了这一短语——"经上说:'要爱人如己'",并紧接着与第 9 节相连,在该节中按外貌待人使人成为犯律者。本章并未给出明确的词源说明,但前后文将此爱之诫命视为律法的至高总纲,偏待人正是据此受审判。

雅各所说的"自由之律"是什么意思?

雅各书 2 章 12 节指示读者:"你们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就要这样说话、这样行事。"在本章之内,此短语与第 13 节相连,在该节中怜悯在审判面前夸胜,并对无怜悯的言语提出警告。所提供材料并未根据某段特定的旧约经文或将之与摩西律法相对照来界定自由之律,因此任何进一步的描述都将超出本章本身所设定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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